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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2019年合肥八级工伤赔偿36万以上(不含医疗费)

来源:合肥律师门户网  发布:2019-11-06  浏览:

 (最新合肥工伤赔偿新标准李林律师每年更新一次,请转载本站计算的工伤赔偿标准的其他合肥律师及时更新)
       2019年合肥工伤八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李林律师解答:除去医疗费用,按月工资4000元计算,可一次性获得36万以上赔偿金。
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457元×8个月=51656元
法律依据:
(2013年)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八级伤残为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457元×15个月=96855元(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2013年)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八级伤残为1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
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受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六、住院护理费:6457元×80%×住院月数(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七、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一、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
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九、交通费
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