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合肥刑事律师辩护网
全国咨询电话18205511392
亲办案例

蒋宗任律师代理民间借贷案件被告成功不承担还款责任

来源:蒋宗任律师  发布:2020-09-09  浏览:
    2020年8月3日委托人夏某某来到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委托蒋宗任律师作为其与鲍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审被告的代理人。
    夏某某与余某某曾是夫妻关系,两人于2019年底离婚。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余某某多次向鲍某某借款并出具借条,并且对夏某某隐瞒了借款事实。2020年1月19日,鲍某某将余某某和夏某某诉至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余某某还款,并要求夏某某对余某某的欠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夏某某本人对鲍某某的诉求感到不能理解,两人已经离婚,余某某借款也没有告诉他,自己没有理由承担还款责任。经过询问,余某某说自己借钱是用于赌博,夏某某更加觉得无辜。
    经过案情分析,蒋宗任律师认为本案余某某的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余某某的个人债务,夏某某不应该对这笔债务承担责任。
    接受委托后,蒋宗任律师指导夏某某固定了通话录音、离婚协议书等证据,撰写了答辩意见、质证意见、证据目录、代理词等文书。    
    开庭当天,蒋宗任律师提出如下观点:
1、夏某某对该笔债务不知情,借条上也没有其签字。
2、余某某借钱是用于赌博,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该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夏某某和余某某已经离婚,对余某某的个人债务不应承担责任。
    经过开庭审理,法院于2020年8月21日下达民事判决书,认定该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被告夏某某对该笔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案件取得全面胜诉,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很满意。
    (附案件判决书)